行使依据:
建设部第109号令《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盐建科研[2015]10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取得国家或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
申请材料:
1、科学技术成果(新产品)推广应用备案申请表及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核验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验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验原件;(如办理人为企业法人,该项材料不需要提供)
5、国家或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正、副本复印件,核验原件。
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办理地点:
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A05
电话:6908300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表格下载:
科学技术成果(新产品)推广应用备案申请表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