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建设工程围挡设置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公共安全,按照全市“三治三化”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市区建设工程围挡专项整治于日前全面启动。
近期,市城建局联合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市区建设工程围挡专项整治的通告》和《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建设工程围挡设置规范>的通知》,对围挡的设置规范和维护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对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围挡设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了具体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围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设置围挡前必须编制设计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临时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利用围挡设置文字、图案等宣传信息的,应到市城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设置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工地容貌环境管理“十不准”的要求加强工地管理,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相关的要求和措施;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围挡施工的监督,对不按规范施工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城建、规划、城管部门和各区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建设工程围挡的管理,对未经审批及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建设工程围挡,要求责任单位在2018年7月底前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