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住建部门、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17〕19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申报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网址:www.jscin.gov.cn“在线申报”栏中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系统。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实施方案、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市直、各区申报项目直接报送至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正式行文向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请各区住建局(建设局)和市各有关单位务必在5月20日前完成报送,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刘浩,电话:88423663;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王从新,电话:80501246。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17〕194号)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