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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 2018-06-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华城新村9#、10#工程,建设单位为盐城市园林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248)文件要求,建设单位扣留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上述工程竣工交付至今已满5年,质量保修期满。施工单位提出退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现进行退还公示。对公示事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8616日前书面(署名)向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馈。

联系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5号,联系人:郭悦,联系电话:68033003

特此公示。

                        

                          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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