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建建筑〔2018〕1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的通知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