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建建筑〔2018〕3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城南新区建设一局、二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提高建筑业企业诚信意识,根据《盐城市房建类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盐建建筑〔2015〕52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次房建类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价信息采用截止时间为6月20日;6月底前结束相关审核工作;考核得分7月份公示、通报。
二、考核平台
所有企业评价信息均通过“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录入(网址:http://www.zk-howo.com/qt/)。
三、相关工作安排
1、各地住建局要高度重视,立即通知到本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建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登录评价系统,及时输入信息,跟踪审核情况。市直企业和外地进盐企业由市建管处负责通知。
2、为保障此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住建局对相关平台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核对确定,并填报权限配置表(见附件),于5月18日前将填报盖章的表格报我局建筑业处,未经此次申报的帐号将予以注销。
3、各地要认真统计辖区内企业的通报批评、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并及时联系招标投标等部门,全面掌握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确保没有遗漏。
4、“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平台”近期已经过改造升级,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人:胡文华,电话:88423277,邮箱:100570552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平台权限配置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