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站内搜索 后台
关于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盐建建筑201829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城南新区建设一局、二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坠落事故5起,死亡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立即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如实形成书面材料,企业及项目部、监理部均应存档备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有受监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市城乡建设局将于5月下旬对全市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高处坠落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建筑施工高处坠落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按规定系挂安全带情况;脚手架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情况。

3、结构屋面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模板搭拆作业、起重机械装拆顶升施工作业,以及卸料平台搭设与围护、楼层各临边、电梯井口、通道口、楼道口、预留洞口等防护情况。

4、高处作业前,企业是否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再作业;高处作业时,是否按方案施工,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效。

5、企业是否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是否经体检合格、是否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6、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以及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督查工作的认识,将该项工作作为全年安全监管工作中重要内容来抓,严格落实此次督查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实施,强化监督。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将防范高处坠落专项督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并开展实施。对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的,必须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对专项督查期间仍然发生高坠事故的,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三)加强引导,认真总结。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520日前将工作书面情况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联系人:朱智尧,联系电话:88423577)。

 

附件:盐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高处坠落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59

【打印本页】【加入收藏】【关  闭】
版权所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
邮编:224005 传 真:0515-88423722 电话:0515-88423711 Email:web@yccin.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0512号
今日访问:00032987
历史访问:0029876503